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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釋例(六)進修補助公訓字第1112160345號函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之申請費用補助事宜2022-09-08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三)得涉訟輔助之範圍公地保字第1110010085號有關貴院函詢所屬醫療人員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進行醫療爭議調解程序,得否申請涉訟輔助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2022-08-19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六)請假規定及訓期計算公訓字第1112160192號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疫苗接種假」、「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之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補充說明2022-05-23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六)請假規定及訓期計算公訓字第1112160167號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關於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2022-05-11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七)其他公訓字第1100011821號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如有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事實並具績效表現者,得比照現職人員發給工程獎金2021-12-24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六)請假規定及訓期計算公訓字第1100009030號函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報到接受實務訓練前發生分娩、流產、配偶及親屬(含血親及姻親)死亡、結婚等事由,實務訓練期間應如何給假2021-09-27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一)準用、比照本辦法之對象公地保字第1100008923號有關貴會函詢受主管機關遴聘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性質上為私法人)外部董事,因執行董事事務涉訟,得否申請涉訟輔助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2021-09-24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六)請假規定及訓期計算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2021-08-24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六)請假規定及訓期計算公訓字第1100005882號函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及因應措施2021-06-18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釋例(一)適用對象公訓字第1100006031號函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得否自行申請進修疑義。2021-06-09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六)請假規定及訓期計算公訓字第1100004987號函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疫需要,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如申請上開假別之因應措施2021-05-17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函釋七、實施一般健康檢查之給假種類、給假日數公保字第1100000236號函有關貴府所詢年滿40歲以上公務人員自費並以公假登記實施健康檢查者,於次一年度自費或公費實施健康檢查,得否再核予公假2021-01-08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三)免除基礎訓練公訓字第1090012942號書函身心障礙特考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免除基礎訓練2021-01-05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函釋四、一般健康檢查之實施次數公保字第1090011183號函有關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及第3款所規範之人員,於當年度核給公假公費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後,得否於次年度再以自費公假方式實施一般健康檢查2020-12-02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釋例(四)進修期間與權利義務公訓字第10900099971號函有關現職公務人員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能否併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稱應繼續服務期間疑義。2020-10-30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一)準用、比照本辦法之對象公地保字第1090009368號有關貴部函詢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19條規定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2020-10-19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釋例(四)進修期間與權利義務公訓字第1090005580號函有關自行申請留職停薪赴國外全時進修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學校停課,申請提前復職,如復職後欲再次申請全時進修,其受繼續服務期間限制疑義2020-06-09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二)依法執行職務之認定及認定之權責機關公地保字第1080010326號有關貴會函詢所屬機關人員於核派支援貴會期間,因執行貴會交辦業務涉訟,相關涉訟輔助機關及審查小組組設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2019-09-26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六)涉訟輔助費用支給標準、命繳還等相關事項公地保字第1070003328號貴府函詢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追繳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2018-04-03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一)晉升簡任官等訓練5.積分採計公訓字第1040004846號函辦理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時,有關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副總工程司職務期間領有主管職務加給之年資,得否以主管、副主管職務年資每滿1年以10分列計疑義。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