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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訓會隸屬於考試院,置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人,以及專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兼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委員任期,除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隨職務異動而更異外,均為3年,任滿得連任。

 

保訓會委員會議為合議制,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審議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及公務人員培訓之政策、法規等事項。並設有保障處、地方公務人員保障處、培訓發展處、培訓評鑑處、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單位,另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參事室。

 

保訓會組織價構圖


本會職掌

 研訂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政策及法制。
 執行公務人員身分、工作條件、官職等級、俸給與其他公法上財產權等有關權益保障。
 推動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培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升任官等、行政中立及其他有關訓練。
 

一、專任委員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吳登銓

文化大學法學碩士

  1. 國家安全會議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
  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90年2月至99年2月及105年12月迄今)
  3. 行政院大陸事務委員會副研究員

王思為

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政治學博士

  1. 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董事
  2. 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
  3. 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黃相博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1.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2.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3. 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邵玉琴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學士
美國南加州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

  1. 銓敘部科長、簡任視察
  2. 國家文官學院組長、主任秘書
  3.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參事、首席參事

林啟貴

國立中興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學士
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1. 立法院書記官、科員
  2. 銓敘部薦任科員、專員
  3. 考試院科長、專門委員、主任、簡任秘書、參事兼總核稿

范文清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1.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2. 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3. 執業律師


二、兼任委員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張秋元

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

  1. 銓敘部政務次長
  2. 考試院副秘書長
  3. 總統府人事處處長

李秉洲

國立中興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2. 財政部人事處處長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長

林三欽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1. 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兼任委員(101年5月迄今)
  3. 內政部訴願會委員

陳愛娥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1.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
  2.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3.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洪文玲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

  1.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系主任兼警察政策研究所所長
  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兼任委員(97年10月至100年10月及104年3月迄今)
  3.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

李寧修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1.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2.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3.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

劉如慧

德國馬堡菲利普大學法學博士

  1.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
  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3. 司法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兼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