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自115年1月9日施行 | 114-12-26 |
|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 | 114-12-26 |
| 檢送「114年度安全衛生防護執行情形調查表」及「114年度職場霸凌防治執行情形調查表」各1份,填報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 114-12-03 |
| 「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各項附表 | 114-11-21 |
| 有關為落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請各機關應主動調查具有危害性之危險物或有害物,並依調查結果採取相應之管理及防護措施一案(1140815) | 114-11-11 |
| 有關為落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二章第四節高風險職務之安全衛生防護規定,請各高風險職務機關之主管機關應積極落實執行,並主動督促所屬高風險職務機關採取相應之管理及防護措施一案(1140909) | 114-11-11 |
| 有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經民國114年6月29日考試院考臺保一字第11400022401號及行政院院授人綜揆字第11400012372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及該辦法於同年7月1日施行後,相關配套措施一案(1140701) | 114-11-11 |
| 各機關自114年7月1日起應辦理事項自我檢核表 | 114-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