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四)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 | | 公訓字第10900031481號 | 有關經公務人員升官等(資位)考試及格者,各主管(遴選)機關無須再行遴選參加晉升官等(資位)訓練。 | 2020-04-09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1. 參訓對象 | 公訓字第10900031481號 | 有關經公務人員升官等(資位)考試及格者,各主管(遴選)機關無須再行遴選參加晉升官等(資位)訓練。 | 2020-04-09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一)晉升簡任官等訓練 | 1.參訓對象 | 公訓字第10900031481號 | 有關經公務人員升官等(資位)考試及格者,各主管(遴選)機關無須再行遴選參加晉升官等(資位)訓練。 | 2020-04-09 |
|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 | (七)其他 | | 公訓字第1090000567號書函 | 考試錄取人員依訓練辦法第30條、第31條及訓練計畫之規定請假,期間連續達1個月以上之聘僱案件,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改制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3月29日局力字第0990005209號函釋,授權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核定,且各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業務需要再授權所屬機關逕行核定 | 2020-01-17 |
|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釋例 | (五)進修給假 | | 公訓字第1080012062號 | 有關公務人員自行申請利用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機關得否訂定核給公假合理年限疑義。 | 2019-11-11 |
|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函釋 | 四、一般健康檢查之實施次數 | | 公保字第1080010132號函 | 有關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健康檢查實施次數「每2年實施1次」之認定一案,請查照。 | 2019-09-27 |
|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 | (五)訓練津貼 | | 公訓字第1080009752號函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實務訓練人員,於請公假參加基礎訓練、集中實務訓練及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請假期間,得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支領所適用之相關專業加給。 | 2019-09-06 |
|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 | (一)準用、比照本辦法之對象 | | 公地保字第1080006288號 | 有關貴公司員工依法執行職務途中車禍死亡,遺族或依法律得提起或承受訴訟之人與肇事者間之訴訟,得否申請涉訟輔助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2019-05-28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1022160662號函 | 曾任公營事業機構相當委任第五職等已結算並已領年資結算補償金之年資,得否採計為「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之年資計分疑義。 | 2013-07-31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7. 其他 | 公訓字第1011005532B號函 | 有關前經本會同意保留100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受訓資格且所遺缺額業經遞補者,調任至其他遴選機關,於本(101)年度參訓時,不占新任服務機關之遴選機關原分配名額。 | 2012-04-06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70006728號書函 | 曾任公營事業機構期間之年資及考績如何採計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相關疑義。 | 2008-06-20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70006266號函 | 有關建議將通過全民英檢相關測驗資格列入「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以下簡稱評分標準表)評比項目酌以加分疑義。 | 2008-06-13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7004989號書函 | 辦理委升薦訓練遴選作業,得否將已商調至他機關人員自名單中移除疑義。 | 2008-05-01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70003399號書函 | 有關97年度1月核發之國立空中大學畢業證書,可否採計為委升薦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以下簡稱評分標準表)之考試與學歷項目疑義。 | 2008-04-03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70000468號書函 | 有關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前薦派工程員某君,於民國96年12月31日商調至教育部擔任委任第五職等技士,符合參加97年度委升薦訓練參訓資格,究應由何機關辦理遴選作業疑義。 | 2008-01-22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60004159號函 | 有關經機關薦送參加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數次成績均不及格者,不宜由各機關首長或甄審委員會裁定次年度不予送訓。 | 2007-04-26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7. 其他 | 公訓字第0950003358號書函 | 民國95年3月6日修正發布之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辦法)第8條第2項、第9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法第11條第2項、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所稱「其他重大事由」,應同時具備「急迫性」及「必要性」之要件,並不包括「公務繁忙」事由。 | 2006-04-10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50002133號書函 | 如曾獲選縣政府、省政府或行政院頒發模範公務人員,均得依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獎懲」項目「曾獲專案考績一次記兩大功或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者」予以採計9分。 | 2006-03-09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6. 積分採計相關事項 | 公訓字第0950002134號書函 | 曾獲選為教育部94年度優秀公務人員,於參加委升薦訓練遴選時,得否依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獎懲」項目之規定採計其「曾獲專案考績一次記兩大功或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者」評分9分。 | 2006-03-09 |
| 晉升官等訓練釋例 | (二)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 7. 其他 | 公訓字第0920003063號函 | 機關遴選參加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人員,可否比照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自行增列調任本機關現職未滿1年者不得參加遴選之限制疑義。 | 2003-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