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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民國104年1月1日以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休假年資採計規定

解釋機關

銓敘部 函

發文日期

103-09-01

發文字號

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

主旨

應民國104年1月1日以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休假年資採計規定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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