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訓字第1100011821號函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如有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事實並具績效表現者,得比照現職人員發給工程獎金 | 110-12-24 |
公訓字第1090000567號書函 | 考試錄取人員依訓練辦法第30條、第31條及訓練計畫之規定請假,期間連續達1個月以上之聘僱案件,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改制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3月29日局力字第0990005209號函釋,授權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核定,且各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業務需要再授權所屬機關逕行核定 | 109-01-17 |
部銓一字第10642198561號 | 各機關擬辦理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之擬任職務生效日期 | 106-04-26 |
衛部保字第1061260119號函 |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依規定訓練期間,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身分事宜 | 106-03-17 |
公訓字第1052160447號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之倫理規範,比照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105-05-18 |
衛部保字第1031260163號函 | 103年度起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依法接受訓練期間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類別。 | 103-04-07 |
部退一字第1033819125號書函 | 現職人員復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採占缺方式實施訓練者,如具擬任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並經派代送審後,其訓練期間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及參加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並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 103-03-19 |
部退三字第1023743222號令 | 自103年1月1日以後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占缺訓練期間,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亦不得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 102-07-23 |
公訓字第1011008308號函 |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撫卹案件,占缺訓練人員係以各職缺所在之用人機關(構)學校為權責機關。 | 101-05-16 |
公訓字第9101132號函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服兵役期間,薪俸支領疑義。 | 9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