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醫管字第1010071177號函 | 曾任行政院衛生署各醫院所進用之約用人員年資,不得採計縮短實務訓練。 | 101-06-12 |
公訓字第0980012401號書函 | 曾任軍職人員,不符縮短實務訓練規定。 | 98-12-10 |
公訓字第0980012135號書函 | 應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不得以相當委任第四職等250薪點約僱人員資歷,縮短實務訓練。 | 98-11-27 |
公訓字第0980012135號書函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4條第1項所定「最近5年」計算方式。 | 98-11-27 |
(93)公審決字第0316號復審決定書 | 「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指曾擔任與擬任職務列同一職系或同一職組各職系或視為同一職組得單向調任職系之職務」之認定標準。 | 93-10-12 |
公訓字第9102708號函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不予採計據以縮短實務訓練。 | 91-05-20 |
(91)考台訴決字第120號訴願決定書 | 一般行政與財稅行政非屬同一職組,且一般行政職系不得單向調任財稅行政職系,兩者工作性質並非相近,不得縮短實務訓練。 | 91-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