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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監兩院攜手合作人權教育 為公務人員注入人權DNA

    為提升公務人員人權保障意識,落實「國家存在意義,就是保障人權」的民主憲政精神,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於今(27)日上午10時舉行「合作促進公務人員人權教育發表會」,這是監察院與考試院首次進行院際合作的人權教育計畫,監察院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及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親臨國家文官學院,兩院包括人權會副主委高涌誠、人權委員王榮璋、田秋堇、紀惠容、葉大華、張菊芳及秘書長朱富美,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考試委員吳新興、楊雅惠、伊萬‧納威等均親自出席,一同見證兩院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攜手合作的決心。

    監察院院長兼人權會主委陳菊致詞時表示,公務人員是社會、國家進步的推手,如果臺灣的文官能夠在訓練的過程中,認知到人權的重要性,知道人權不分色彩、超越黨派,是每一個人最核心的價值,在行政作為上都能時時展現人對人之間的尊重與對弱勢的同理心,國家就能達成人權治國的理想,讓我們的社會更美好、更安定。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指出,人權立國是國家的核心治國方針,政府的公務員體系當然要全面配合推動參與,考試院肩負轉型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之使命,當然更不能在通往人權立國的理想道路上缺席。

    國家文官學院院長郝培芝表示,文官學院是所有國家文官的孕育所,也是成為正式公務人員的第一站,臺灣必須要以人權立國,更要進一步落實以人權治國,這需要更完善的人權教育,這次與國家人權委員會攜手合作,期待未來我們能驕傲地說臺灣最美的風景不僅是人,臺灣更美麗的風景是人權,因為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每一個人都是具有高度人權意識的人。郝院長更期許未來讓人權成為公務人員的DNA,也是公務執行的方向指南針,高張「我人權我驕傲」的榮譽感。

    人權委員會副主委高涌誠於會中,提及一件「為了1萬8千元交通違規罰金而拍賣破舊透天厝」的調查案例,藉此說明對弱勢民眾而言,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不是唯一的標準,應該力求公益與私益的平衡,注意執行手段的適當性、必要性與衡平性。

    發表會最後由5位人權委員、3位考試委員及文官學院院長分別手持9大國際人權公約及人權教材的立牌,放入象徵人權教育的大書包,並由兩院院長分別貼上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國家文官學院的形象貼紙,作為這項合作計畫的精神象徵。為了讓各界都能參與這重要的時刻,文官學院今天也在粉絲專頁進行現場直播。

監察院及考試院合作促進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見證儀式

監察院及考試院合作促進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見證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