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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徵駕駛1名,請於111年7月31日前寄達或親自送至本會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甄選駕駛簡章

 

一、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本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四、工作項目: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事務性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0,100元~35,770元(加班費另計;依機關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六、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會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須具備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三)國小以上畢業。

(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七、檢附證件:

(一)履歷表1份,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四)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表1份。

(五)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六)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八、報名日期:請於111年7月31日前寄達或親自送至本會,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九、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回報名所交資料。

十、有意者請逕自本會網站下載空白履歷表等文件填寫。

十一、聯絡人:本會秘書室第二科蔡小姐

      聯絡電話:02-8236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