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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第3梯次成績結果公布

113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第3梯次成績業經本會核定,請於本會網站首頁右側「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受訓人員專區」點選/「考試錄取人員及升官等訓練結果查詢。請輸入「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查詢。

若需申請複查成績,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右側,點選「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之「受訓人員專區」/「線上申請複查成績系統」申請或下載填寫附檔之申請書郵寄本會,並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申請複查成績應繳納新臺幣(以下同)50元後,始得複查繳費管道與操作步驟詳「複查成績繳費操作說明」。

另如需申請閱覽試卷,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右側,點選「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之「受訓人員專區」/「線上申請閱覽試卷系統」申請或下載填寫附檔之申請書郵寄本會辦理。申請閱覽試卷限當事人至本會閱覽,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及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複製行為,並應於閱覽試卷當日現場繳納100元後,始得閱覽

考試院為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自112年8月1日起,依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規定,電子證書每張收費100元(銀行帳務核銷及通路費用另計),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惟及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亦可繳納紙本證書費每張500元後發給。請受訓人員於收到本會成績單通知後7日內,至本會全球資訊網首頁右側,點選「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之「請領證書繳款」下載證書規費繳費單並繳交證書規費。若需洽詢請證相關業務,請電洽(02)8236-6965或(02)8236-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