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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及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第3梯次成績結果公布

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及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第3梯次成績結果業經本會核定,請於本會網站首頁右側「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點選「受訓人員專區」/「考試錄取人員及升官等訓練結果查詢」。請輸入「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查詢。

若需申請複查成績,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右側,點選「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之「受訓人員專區」/「線上申請複查成績系統」申請或下載填寫附檔之申請書郵寄本會,並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申請複查成績應繳納新臺幣(以下同)50元後,始得複查。繳費管道與操作步驟詳「複查成績繳費操作說明」。

另如需申請閱覽試卷,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右側,點選「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之「受訓人員專區」/「線上申請閱覽系統」申請或下載填寫附檔之申請書郵寄本會辦理。申請閱覽試卷限當事人至本會閱覽,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及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等複製行為,並應於閱覽當日現場繳納新臺幣100元後,始得閱覽

考試院為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自112年8月1日起,依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規定,電子證書每張收費100元(銀行帳務核銷及通路費用另計),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惟及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請於收到考試院電子證書下載通知後,自行至「考試院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線上申辦紙本證書,並繳納紙本證書費每張500元(銀行帳務核銷及通路費用另計)後發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為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者,將相關證明文件送機關人事單位,於發函本會請領證書時隨函檢送,得免徵本費用。受訓人員應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7日內,至本會網站首頁右側「便民服務」/「培訓業務系統」項下之「受訓人員專區」/「請領證書繳款」下載證書規費繳款單,並繳交證書規費若需洽詢請證相關業務,請電洽(02)8236-6965或(02)8236-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