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92-10-06
公訓字第0920007087號函
替代役役男經停役,須於收到免役證明書後,再行申請補訓。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1條第2項有關免予回役規定,應於收到「免役證明書」後,再行申請補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