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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機關核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碩士在職專班,另至大學部補修相關課程,得否核予公假及進修費用補助疑義

解釋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

92-10-13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0920007214號函

主旨

經機關核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碩士在職專班,另至大學部補修相關課程,得否核予公假及進修費用補助疑義

說明

倘進修學校規定至大學部補修相關課程係為該碩士在職專班之必要課程,某甲既經機關核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即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核予每週公假最高8小時進修所需相關課程,並得予以進修費用補助。

正本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