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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空中大學非假日班,可否利用部分辦公時間以公假進修疑義

解釋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

91-08-14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9104824號函

主旨

就讀空中大學非假日班,可否利用部分辦公時間以公假進修疑義

說明

空中大學增設「非假日班」課程之目的,係考量一般民眾之進修時程所需,公務人員仍應儘量選擇利用公餘時間選修課程為宜。按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8條規定,公務人員之進修得以公餘、部分辦公時間或全時進修行之,倘公務人員擬以「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方式至空中大學進修,仍須由服務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所定進修人數限制、公假時數限制及與職務是否相關等規定,審酌是否同意進修。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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