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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及第3款所規範之人員,於當年度核給公假公費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後,得否於次年度再以自費公假方式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解釋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9-12-02

發文字號

公保字第1090011183號函

主旨
說明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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