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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例

1.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5年6月1日,所屬國家文官培訓所成立於88年7月26日。

2.本年報資料採曆年制,惟預、決算資料採會計年度,自90年1月起「年」與「年度」起訖相同。

3.本年報資料期間自85年6月1日起至93年12月31日止。

4.本年報資料來源:

(1) 公務人員保障:本會執行公務之統計,其中保障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係依據行政法院函調案卷或函送裁判書之收文。

(2) 公務人員培訓:

1.全國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資料庫資料進行之統計,係以訓練或進修等學習活動完成時間為基準。其中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相關統計資料係依據錄取人員參加集中訓練結束時間為準,行政中立訓練併入一般管理訓練計算。另93年7月1日以前,各機關(構)學校學習資料登錄係採紙本與由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線上登錄兩種制度並行,因此,93年1至6月之學習資料如僅登錄紙本,而未在入口網站登錄者,均未列入93年資料統計。

2.本會辦理之公務人員訓練:為本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培訓所依職掌辦理訓練之統計,其中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統計係依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結束後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之收文為準。

(3) 綜合業務:本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培訓所執行公務之統計。

5.由於四捨五入關係,本年報細數之和與其總數或略有出入,不予調整。

6.本年報所用符號:

(1)「-」表示無數值。

(2)「0」表示數值不及0.5單位,「0.0」表示數值不及0.05單位,餘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