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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訓比例由原16.5%修訂為15%】114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報送名冊公文及相關表件

本訓練調訓比例由原16.5%修訂為15%,請各遴選機關、學校重行計算114年度分配受訓名額及預估115年度符合參訓資格人數(參訓人數統計表如附件1),並請於本(114)年4月30日前函報(如已報送之機關,亦請重行計算並函報)。其餘遴選作業事項及訓練相關資訊,仍請依上開本會本年1月15日公訓字第114216000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