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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四)

公布市售「行動電源」檢測結果

近年隨著科技的發展,3C電子產品已成為現代生活中必需的配備,為讓3C產品能長時間使用,可提供電力續航的「行動電源」商品成為了消費者常用配件,其性能與安全性也是消費者關心的議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瞭解市售該商品之品質,主動赴國內各大3C電子商品販售通路,隨機購樣共20款行動電源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全數符合,「重要零組件比對」計5件不符合原申請文件資料,「商品檢驗標識」計4件不符合規定及「中文標示」計7件不符合規定。
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行動電源」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選購時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的商品,並檢視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產品規格(如電壓、電容量)、型號、製造日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二、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之行動電源,內部鋰電池的儲存電量會隨時間而衰減,選購製造日期越近,電量供應效能維持越佳。三、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方法及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尤應注意產品使用說明所列之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四、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送至廠商指定之維修站維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五、行動電源應存放在乾燥處,並避免陽光直射,若在環境太潮濕的情況下使用,容易對內部的電路產生影響;亦應避免與易燃物品及金屬物品放在同一個地方。六、行動電源充電完成請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過充現象,另使用行動電源對3C產品充電時,充飽後請儘速移除行動電源,放電的狀態下請不要強制把電力完全放完,以延長行動電源使用壽命。七、為確保使用安全,避免於使用3C電子產品時同時以行動電源充電。八、消費者攜帶行動電源出國坐飛機時,依照民航局飛安規定,請隨身攜帶,勿置放於行李箱托運。九、行動電源為內建鋰電池的產品,屬於應回收廢棄物,應與一般垃圾分開處理妥善回收,回收時應儘量將剩餘電力用完、勿拆解、破壞,以降低回收過程產生高熱等風險。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109年 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