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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111.03.01)

地點

本會7樓會議室

出席者

郝培芝、呂建德、張秋元、朱楠賢、李秉洲、游瑞德、林三欽、陳愛娥、洪文玲、李寧修、吳登銓、李英毅、王思為、黃相博、邵玉琴、林啟貴

報告事項

(略)

討論事項

一、○○○先生因職場霸凌事件,不服臺中市立潭秀國民中學民國110年9月29日潭秀人字第1100004823號函之申訴函復,提起再申訴案,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臺中市立潭秀國民中學對再申訴人所為成立職場霸凌之管理措施部分及申訴函復均撤銷,由服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
 二、(略)
 三、○○○女士因資遣事件,不服高雄市政府民國110年10月7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1004340001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四、○○○先生因升等事件,不服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110年10月26日之決定,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不受理。
 五、○○○先生等8人因任用事件,不服內政部警政署民國110年11月26日警署人字第1100160876號函,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六、○○○先生因考績審定事件,不服銓敘部民國110年11月12日部特三字第1105399631號函,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不受理。
 七、○○○先生因免職事件,不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民國110年11月3日鐵人二字第1100037464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八、○○○先生因薪給事件,不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民國110年12月9日花機段人字第1100005458號函,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九、○○○女士因免職事件,不服臺北市政府民國110年10月27日府人考字第1100096281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一O、○○○先生因退休金事件,不服本會民國109年10月20日109公審決字第000246號復審決定書、110年3月16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09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110年5月18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21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110年8月31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40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及110年11月30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60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之決定,申請再審議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再審議不受理。
 一一、○○○先生因退休金事件,不服銓敘部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不受理。
 一二、○○○先生因退休金事件,不服本會民國110年3月16日110公審決字第000079號復審決定書、110年8月31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42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及110年11月30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62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之決定,申請再審議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再審議不受理。
 一三、○○○先生因退休金事件,不服本會民國109年12月29日109公審決字第000466號復審決定書、110年5月18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22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110年8月31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41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及110年11月30日110公審決再字第000061號復審再審議決定書之決定,申請再審議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再審議不受理。
 一四、○○○先生因陳情事件,不服銓敘部民國110年12月3日部退二字第1105399337號書函,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不受理。
 一五、○○○先生因陳情事件,不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民國110年12月28日案件編號J211224-4201電子郵件,及111年1月12日新北秘管字第1110046379號函,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不受理。
 一六、○○○先生因懲處事件,不服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民國110年11月9日航警人字第1100038905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復審駁回。
 一七、○○○先生因懲處事件,不服敦品中學民國110年11月29日敦中人字第11004003820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一八、○○○先生因懲處事件,不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民國110年10月28日山警分人字第1100038871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一九、○○○女士因懲處事件,不服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民國110年9月30日桃秘人字第1100006750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二O、○○○女士因懲處事件,不服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民國110年9月30日桃秘人字第1100006751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二一、○○○女士因曠職等事件,不服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民國110年10月5日桃秘人字第1100006804號書函、110年10月19日桃秘人字第1100007137號函及110年10月22日桃秘人字第1100007106號函,分別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有關桃園市政府秘書處110年10月19日桃秘人字第1100007137號函部分,復審駁回;其餘復審不受理。
 二二、○○○女士因懲處事件,不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民國110年12月21日北市警安分人字第1103027635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不受理。
 二三、○○○先生因懲處事件,不服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民國110年10月29日警授白字第1100102515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二四、○○○女士因懲處事件,不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民國110年9月22日桃警刑大人字第1100022394號令,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二五、○○○先生因工作指派事件,不服新竹市政府民國110年12月1日府人任字第1100166294號函之申訴函復,提起再申訴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再申訴駁回。
 二六、○○○先生因職場霸凌事件,不服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民國110年8月17日中市交人字第1100042196號函之申訴函復,提起再申訴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再申訴駁回。
 二七、○○○先生因升官等訓練事件,不服本會民國110年11月26日公評字第11022800141號函送110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成績單,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二八、○○○女士因升官等訓練事件,不服本會民國110年12月22日公評字第11022800231號函送110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成績單,提起復審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復審駁回。

臨時動議

主席

郝培芝

日期時間

111-03-01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