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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8日 保訓會新聞稿澄清:絕無媒體報導仗勢向國泰航空公司索賠情事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
民國104年9月18日
保訓會澄清:絕無媒體報導仗勢向國泰航空公司索賠情事
保訓會指出,近日部分媒體報導該會「仗勢向國泰航空公司施壓索賠、獅子大開口」一事,非保訓會主導,是受訓團員基於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透過旅行社代向國泰航空公司請求賠償,並向交通部請教相關賠償規定,非為施壓,基本上是屬於「旅客與航空公司的消費糾紛」。
保訓會指出,本年8月15日該會辦理的104年高階文官領導發展訓練國外研習團,團員來自五院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含班務人員共22人。該團原預定要搭乘臺灣時間晚上19時20分國泰航空CX401班機前往香港,再轉搭國泰航空凌晨0時25分AY070班機直航芬蘭。但CX401航班因天候因素及國泰航空本身機組人員調度問題,遲至凌晨零時50分才起飛,於凌晨2時25分才抵達香港,國泰航空公司未有及時安排住宿,而讓團員流落機場達7小時。
保訓會指出,該會尚未提出求償事宜,至團員請求國泰航空公司賠償是基於自發性的,目的是要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團員指出國泰航空公司有二點疏失:ㄧ、在桃園國際機場,原訂航班起飛時間延誤時,未積極應變調度其他班機或機組人員將旅客載往香港,導致團員無法及時轉搭AY070航班直航芬蘭,輾轉轉機旅途勞頓。二、團員因國泰航空延誤抵達香港時已是凌晨2時25分,然而國泰航空未善盡照顧旅客的職責,安排團員住宿飯店,竟讓團員空守機場,致團員未能充分休息,身心疲憊,權益受損。
此次團員請旅行社代向國泰航空請求賠償,應係著眼於國泰航空班機延誤及機組人員調度問題,且嚴重漠視旅客權益,其賠償金額可透過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