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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皮鞋防滑品質檢測及商品標示查核結果

皮鞋防滑品質檢測及商品標示查核結果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為免穿著皮鞋行走時滑倒受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去(109)年購樣市售皮鞋16件進行商品標示查核及防滑性檢測。其中商品標示部分,有8件不符合規定,消保處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法處理,業者已全部改善完畢。另皮鞋防滑性部分,雖現行國內及國際間並未訂有規範,不作符合性之判定,惟委託「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下稱鞋技中心)檢測防滑係數。檢測結果將提供主管機關日後研議訂定國家標準及消費者購買之參考。

有關商品標示部分,本次查核發現商品標示不合格共計8件,茲分別敘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未標示品名:共計4件(編號2、5、13、16)。

二、未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共計2件(編號1、2)。

三、未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一致:共計2件(編號13、16)。

四、未標示鞋面主要材料:共計5件(編號:2、5、13、14、15)。

五、未標示大底主要材料:共計3件(編號:12、13、16)。

六、未以中文標示部分事項:共計2件(編號: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