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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注意防範詐騙集團常用詐騙手法(三)

注意防範詐騙集團常用詐騙手法(三)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九、分類廣告有陷阱,求職、貸款遭騙提款卡:
(一)詐騙手法:詐騙歹徒為取得金融機構轉帳之人頭戶,除了登報收買外,近來發現找工作、欲貸款民眾增加,於是把騙取人頭帳戶技倆,包裝於報紙的求職、貸款廣告中,騙取不知情民眾於應徵或申辦貸款時交出提款卡,同時告知歹徒密碼後,直到存摺中發現莫名其妙的進、出帳紀錄,不但工作、貸款沒著落,才發現已被利用成為詐欺人頭戶。
(二)防範方法:
  1.報紙求職廣告暗藏陷阱,應徵時切記勿交出存摺、提款卡等重要證件,以免成為詐欺人頭戶,成為詐欺幫兇,必須面對司法,受到制裁。

2.若因一時不察已經交出提款卡,應盡快以電話聯絡發卡銀行通知停用,並將廣告剪報、相關證件帶往就近派出所報案,以提供警方釐清案情。

十、網拍賣家詐騙:

(一)詐騙手法:賣家以低於行情價,並以若不匯款將賣給別人等心理操作,不斷催促買家匯款,許多人受到「奇貨可居」的心理操作影響,匆促匯款後才發覺被騙。

(二)防範方法:

1.詐騙第一誘因是「低於行情價」,網友切勿因小失大,掉進歹徒所設陷阱。

2.檢視賣家過去的拍賣評價,若原本是賣衣服、墨水匣、保養品,卻突然開始賣相機,就有問題。

3.賣家過去交易紀錄「只有買、沒有賣」就有可能是透過小額交易來換取好評價,以騙取買家信任。

4.如果賣家拒絕「當面交易」,並以住在屏東、花蓮、美國、日本等理由,表示不便「當面交易」,堅持只能先收款才寄貨。

5.當拍賣商品具有「預訂性質」時,為求謹慎,應向有口碑店面或有信用商家訂購,以防預訂詐騙。

十一、二度就業被騙投資:

(一)詐騙手法:

1.歹徒以人頭名義成立紙上公司,於報紙刊登徵人廣告,誘騙二度就業民眾前往應徵並予錄用。

2.歹徒刻意利用上班時間討論投資話題,製造投資國外期貨利潤非常好的耳語,並邀被害人加入投資。

3.俟被害人陸續投資並被榨乾後,就以不適任為由開除,再透過同事私底下聯絡方式,降低被害人戒心。

4.歹徒將錢騙到後,隨即惡性倒閉,被害人始知被騙。

(二)防範方法:

1.期貨交易法及相關法令,對於期貨商的設立、運作及從業人員等皆有嚴謹規範,合法期貨商的業務與財務運作,均須受主管機關監督,期貨交易一定要透過國內的

外匯指定銀行,相關資訊可上行政院金管會網站查詢。

2.求職時千萬不要相信他人耳語,就冒然投資,務必要花時間了解操作內容,認識詐騙案例,並將自己處境與案例相比較,凡是網路看盤、同事獲利、臺灣未開放的交易,都是詐騙陷阱,勿因一時貪念後悔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