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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公務人員復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不得以請假方式保留現職參加是項考試錄取人員訓練。

解釋機關

銓敘部

發文日期

94-11-10

發文字號

部管四字第0942554960號書函

主旨
說明
正本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