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09-24
公保字第1141060247號
檢送「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問答集」1份,請查照轉知。
一、因應民國114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其中為充實公部門安全及衛生防護事項增修多項規定,為利各機關執行,爰訂定旨揭問答集。二、旨揭問答集業同步刊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請多加利用。
各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