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訓字第1130009155號函 | 有關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師因公奉派出國進修結束後返回該院服務,在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復應醫療業務需要,經該院同意留職停薪借調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其借調期間得否併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稱應繼續服務期間疑義 | 113-06-13 |
公訓字第10900099971號函 | 有關現職公務人員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能否併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稱應繼續服務期間疑義。 | 109-10-30 |
公訓字第1090005580號函 | 有關自行申請留職停薪赴國外全時進修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學校停課,申請提前復職,如復職後欲再次申請全時進修,其受繼續服務期間限制疑義 | 109-06-09 |
公訓字第1062160437號書函 | 有關公務人員進修留職停薪延長期間規定疑義 | 106-06-22 |
公訓字第1022161112號書函 | 有關現職人員另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其實務訓練期間及訓練期滿後,能否併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稱應繼續服務期間疑義 | 102-12-19 |
公訓字第1022160665號書函 | 有關延長病假期間能否計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稱應繼續服務期間疑義 | 102-08-05 |
公訓字第0970006767號函 | 有關公務人員因配合公務,借調至其他公務機關任職而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前往進修乙案 | 97-06-27 |
公訓字第0960012649號函 | 有關公務人員申請留職停薪全時進修,主管機關得否基於業務需要要求進修人員(並經其同意)於寒暑假回職復薪疑義 | 96-11-22 |
公訓字第0960001751號函 | 有關公務人員經機關選送出國專題研究期滿,復經延長3個月後,得否改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2條規定,自行申請留職停薪全時進修,或機關得依本法施行細則第16條但書規定,再核准延長3個月期間疑義 | 96-03-07 |
部銓四字第0952726567號書函 | 公務人員於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從事進修活動 | 95-11-24 |
公訓字第0950003325號函 | 公務人員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滿返回原服務機關繼續服務期間之起算日應以進修期滿之翌日起算;其繼續服務期間應將例假日一併計入 | 95-04-19 |
公訓字第0950002012號書函 | 有關公務人員留職停薪全時進修期滿,復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於繼續服務期間將以辭職參加訓練,得否於訓練期滿分發至機關服務後,併計繼續服務期間 | 95-03-22 |
公訓字第0940002786號函 | 公務人員經機關選送國內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滿回原服務機關繼續服務期間之計算方式及認定疑義 | 94-04-11 |
公訓字第0920009488號書函 | 帶職帶薪出國進修人員於進修期滿後因進修需要擬申請延長留職停薪進修,可否先行返回服務機關履行服務義務,嗣於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再申請留職停薪進修疑義 | 92-12-19 |
公訓字第0920008674號函 |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所定選送國外專題研究,其申請延長進修之核准機關及延長期間係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疑義 | 92-12-19 |
公訓字第0920007214號函 | 機關選送公務人員國外全時進修,其期限逾2年者,應依規定於選送進修前擬定選送進修計畫,專案報中央一級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 92-10-13 |
公訓字第0920007214號函 | 留職停薪進修人員未領俸(薪)給及補助,倘未履行服務義務應如何辦理疑義 | 92-10-13 |
公訓字第0920007214號函 | 前經服務機關核准留職停薪,復職後為完成學業,可否再自行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疑義 | 92-10-13 |
公訓字第0920007214號函 | 申請留職停薪進修期間,及於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得否再次申請留職停薪進修疑義 | 92-10-13 |
公訓字第0920001663號書函 | 留職停薪進修人員於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如可,該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否併計其履行服務義務 | 9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