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中「訓練進修」、「考績」、「獎懲」項目所稱「最近五年」採計疑義。

解釋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

92-01-03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0九二00000五二號函

主旨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中「訓練進修」、「考績」、「獎懲」項目所稱「最近五年」採計疑義。

說明

有關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中「訓練進修」、「考績」、「獎懲」項目所稱「最近五年」,非以連續為必要,其期間中斷者,得依次向前推算遞補之。

正本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