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92-10-13
公訓字第0920007214號函
自行申請進修,有無流程規定疑義
公務人員擬自行申請進修,應向服務機關提出,由機關認定該進修項目是否與業務有關,並就進修人數限制、公假時數限制等予以准駁。其申請進修之具體流程,應在上開原則下,由公務人員依其服務機關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