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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特考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免除基礎訓練

解釋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0-01-05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1090012942號書函

主旨

身心障礙特考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免除基礎訓練

說明

歷年來為顧及身障特考各類別障礙人員參與基礎訓練之權益,並鼓勵其參訓,爰採行實體課程或網路線上學習基礎訓練擇一參加,且均不採計基礎訓練成績。茲考量近年來身障特考「實體課程基礎訓練」,已由原專班訓練改採與其他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併班方式實施,其訓期相同且訓練課程相當,爰本會同意身障特考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且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適用訓練辦法免除基礎訓練之規定。

正本
副本